一、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建帐、清查、处置和统计工作。
二、负责公用房屋及土地资源的确定权、建档等管理工作。
三、组织和参与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批工作。
四、组织各类资产的招标采购、验收工作。
五、资产的使用和效益考核工作。
六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检查工作。
二、负责公用房屋及土地资源的确定权、建档等管理工作。
三、组织和参与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批工作。
四、组织各类资产的招标采购、验收工作。
五、资产的使用和效益考核工作。
六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检查工作。
七、提高培训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,制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及考核制度。
八、负责审核各处科室新增添固定资产合理性。
九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