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,负责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、立项、申报工作。
二、 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、概预算、施工招标、监理招标工作。
三、 合院领导做好工程合同的起草、签定工作。
四、 负责工程项目材料的认质认价工作;配合资产管理科做好有关工程项目的设备配套的招标工作;负责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五、 做好工程建设信息的搜集与管理、使用工作;所有资料必须用计算机处理和管理。
六、 按照监理单位的《工程监理大纲》和《监理实施细则》,对监理单位的“三控制(质量控制、进度控制、投资控制)、两管理(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)、一协调(协调各方关系)”进行监督管理。
七、 协助主管院长召开学院基建工作会议。
八、 抓好基建工作人员的政策、形势学习,法律、法规、规范、条例及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学院基建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。
九、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