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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办公室职责范围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6-05-05浏览次数:1157

  基建办公室是学院总体规划、基础设施建设、改造、大型临时设施修建的基层组织。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,开展学院规划、建设、改造以及大中修项目的立项、规划、设计、报建、招投标、施工管理、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。
  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   规和方针政策,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程序和规范。
  二、制定、修改、完善学院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文件和规定。
  三、组织编制学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设计、立项报告。
  四、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确立及实施工作。
  五、负责学院建筑、改造、装修、大中型项目的修缮等工程的发标、招标、定标并组织其实施。
  六、负责学院改建、装修、大中型项目的修缮工程的监督管理等全过程的工作。
  七、负责学院建筑、改造、装修、大中型项目的修缮等工程的造价预算、决算以及工程款的支付工作。
  八、负责学院建筑、改造、装修、大中型项目的修缮等工程的资料整理,归档等工作。
  九、负责与工程使用部门的联系、沟通工作。
  十、负责基建安全生产工作。
  十一、 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。